达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批第三次国有房产 自主公开招租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2年04月02日 文章点击数:10290
(公示时间3月6日至3月19日。)
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国有资产经营效益最大化,达州市投资有限公司拟将部分国有资产对外自主公开招租。现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印发达州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达市国资委发〔2019〕251号)相关规定及要求,拟定本方案。
一、自主公开招租原则及方式
(一)自主公开招租原则: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
(二)自主公开招租方式:由公司自行组织公开招租。
二、标的物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物均以现状招租,标的物已流拍两次,按照市国资委251号文件精神,在原降价基础上再次降价10%。所有标的物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堰湾新居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及制造油烟等污染行业。标的物基本情况详见附件(2021年第二批第三次自主公开招租国有房产明细表)。
三、信息公告发布及期限
为征集更多意向承租人,出租方同步通过媒体及拟租赁资产现场等对外发布招租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明。但纳入诚信负面清单的自然人和法人或其他组织无权参与竞租)。
(二)本次自主公开招租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三)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向公司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按照资产首年有偿使用金底价总额的20%计算(低于2000元人民币时,按2000元交纳)。
(四)意向承租方一经报名,视为完全接受出租资产现状,租赁成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修复、完善标的物。
(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自主公开招租流程
(一)自主公开招租报名
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市投资公司市场经营部进行报名。
(二)交易保证金交纳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向出租方指定账号存入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按照资产首年有偿使用金底价总额的20%计算(低于2000元人民币时,按2000元交纳)。
(三)自主公开招租方式及成交确定
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用现场竞价方式最终报价高者确定为承租方。若公告到期后只有1家报名的,可按招租底价成交。资产招租工作完成后,在资产现场及公司官网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成交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则确定标的物承租方。公司监察室将全程参与监督。
(四)协议签定和费用交纳
成交公示期满后3工作日内,承租方应与出租方完善《有偿使用协议》的签定,并应于协议签定当日,按照协议约定首年有偿使用金总额(扣除交易保证金转为有偿使用金部分)、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资产首年有偿使用金的20%计算,低于2000元人民币时,按2000元交纳),通过出租方指定的交款账号,一次性全额支付费用。以后年度有偿使用金均在上年有偿使用金基础上环比递增5%。
(五)资产移交。遵循“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出租方在收到有偿使用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物。
(六)履约保证金退还
协议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不得拆除或破坏标的物装饰装潢(电器设备除外),完清相关费用,与出租方完善资产交回手续且无违约责任情况下,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于10个工作日内按交易保证金原交纳渠道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六、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一)若意向承租方未能获得资产租赁权,其交易保证金由市投资公司按原渠道无息退还;若意向承租方成功获得资产租赁权,其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资产有偿使用金的一部分。
(二)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如因承租方原因未能签订《有偿使用协议》或未按照本方案第五条第四款协议签定和费用交纳有关约定支付标的物有偿使用金及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标的物的承租权,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出租方作为违约金予以直接扣收。
七、特别声明
(一)承租方若对所承租标的物进行装修,则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完善装修手续,并报出租方通过后方可实施装修。其装修、设备、设施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协议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坏房屋内添附物及装饰装潢(电器设备除外),出租方对装饰装潢不予补偿。
(二)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见《自主公开招租须知》及《有偿使用协议》。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出租方。
附件:2021年第二批第三次自主公开招租国有房产明细
表。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2657150
达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