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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达州市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批国有房产对外公开招租(第二次)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2年02月10日 文章点击数:9972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达州市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批

国有房产对外公开招租(第二次)的公告

达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出租方)拟将2021年第二批国有房产委托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外公开招租,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租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式

按照相关程序以网上报名、网上交纳竞租保证金、现场公开电子竞价方式进行。

二、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出租用途

(一)资产状况

序号

资产位置

资产
面积

m2

租赁
期限

竞租起始价(元)

(首年)

竞租

保证金
(元)

备注

1

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9号堰湾新居安置房2幢底层23

175.59

五年

53104

26552

2

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9号堰湾新居安置房2幢底层25

251.1

五年

75935

37967

3

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9号堰湾新居安置房2幢底层27

327.67

五年

99090

49545

4

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9号堰湾新居安置房1幢底层29

411.82

五年

124535

62267

5

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9号堰湾新居安置房1幢底层29-1

552.72

五年

167141

83570

6

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9号堰湾新居安置房1幢底层29-2

623.74

五年

202090

101045

含独立电梯

7

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9号堰湾新居安置房3幢底层13

189.74

五年

57380

28690

8

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9号堰湾新居安置房3幢底层15

266.29

五年

80525

40262

9

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9号堰湾新居安置房3幢底层17

251.53

五年

76064

38032

10

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9号堰湾新居安置房3幢底层19

331.63

五年

100289

50144

11

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9号堰湾新居安置房1幢底层29-3

272.88

五年

82523

41261

12

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9号堰湾新居安置房1幢底层29-4

228.71

五年

64217

32108

13

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9号堰湾新居安置房3幢底层11-1

1073.76

五年

347900

173950

含独立电梯

14

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9号堰湾新居安置房4幢底层11-2

317.95

五年

82415

41207

15

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9号堰湾新居安置房4幢底层11-3

363.44

五年

86357

43178

16

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9号堰湾新居安置房4幢底层11-4

1162.18

五年

301234

150617

含独立电梯

17

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9号堰湾新居安置房4幢底层11-5

389.36

五年

92513

46256

18

达州市通川区荷叶街51

66.28

五年

233356

116678

19

达州市通川北路1173

1154.56

五年

249383

124691

20

达州市通川区肖公庙路1315171921号(该门市不得用于经营医药行业)

239.67

五年

98366

49183

(二)交付标准:

标的物一切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参加竞租的单位和个人务必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标的物之现状。参加竞租者一旦报名,即表明了解及认可所招标租的物现状等一切情况,我单位不保证所招租标的物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出租用途:

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标的物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所有国有房产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及制造油烟等污染环境的行业。

三、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明。但纳入诚信负面清单的自然人和法人或其他组织无权参与竞租)。

(二)本次标的物招租不允许联合承租。

(三)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向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纳竞租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本公告第二条第一项《资产状况》)。

(四)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视为完全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物现状,租赁成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修复、完善标的物。

(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22241030分;

资料递交要求:资格审查当日,已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提交申请的意向承租人须在1030之前的工作时间将竞租资格审查所需原件现场提交至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B-17室。

(二)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一)

2)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原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6)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所有国有房产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及制造油烟等污染环境的行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

2.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一)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原件);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6)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所有国有房产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及制造油烟等污染环境的行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

3.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一)

2)意向承租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一)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5)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所有国有房产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及制造油烟等污染环境的行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

(三)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意向竞租:

1.逾期未在网上提交租赁申请的。

2.未按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的。

3.现场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

(四)意向承租人须通过资格审查才能参与竞租。

五、招租期限、租金收取办法、电子竞价方式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招租期限:5年。

(二)招租起始价:详见资产状况。

(三)租金收取办法

成交公示期满后3工作日内,承租方应与出租方完善《国有房产有偿使用协议》的签定,并应于协议签定当日,将标的物首年有偿使用金、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本标的物首年有偿使用金的20%计算,低于10000元人民币时,按10000元交纳)通过出租方指定的交款账号一次性全额支付费用。以后年度有偿使用金均在上年有偿使用金基础上环比递增5%。资产内部装配有独立电梯的,承租方须与市投资有限公司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电子竞价方式

本次出租资产采用增价方式按照标的物招租起始价进行公开竞租,由竞租人在竞租会上现场公开逐轮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数,出价最高者竞得。

只有一家报名的,以不低于招租起始价的竞租人成为竞得者,并须在成交当日与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注:凡参加本项目竞租的意向承租人须认可本项目招租起始价,即现场公开电子竞价时意向承租人响应招租起始价为第一轮应价。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关系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房产有偿使用协议》。租金按年支付,按“先交租,后使用”原则,承租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将标的物首年有偿使用金、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本标的物首年有偿使用金的20%计算,低于10000元人民币时,按10000元交纳)通过出租方指定的交款账号一次性全额支付费用。以后年度有偿使用金均在上年有偿使用金基础上环比递增5%。资产内部装配有独立电梯的,承租方须与市投资有限公司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房屋。

(六)招租人其他要求:

1.若意向承租方成功承租该标的,凭与出租方签订的《国有房产有偿使用协议》及交款票据前往市交易中心全额退还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承租方未承租该标的,市交易中心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如因承租方原因未能签订《国有房产有偿使用协议》或未交纳有关约定支付标的物有偿使用金及履约保证金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出租方作为违约金予以直接扣收。

3.本次公开招租的标的物是以现状进行公开招租,意向承租人一经报名,视为完全接受出租标的物的现状,竞价成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进行修复、完善等。一经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直接以出租标的物现状进行交付。中标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修复、完善标的物。

4.成功承租标的后,承租人须在公开招租成交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完善《国有房产有偿使用协议》签订,并于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标的物首年有偿使用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首年有偿使用金总额的20%计算),且有偿使用金及履约保证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否则,出租方将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直接扣收。

5.承租人若对所承租标的物进行装修,则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完善装修手续,并报出租方通过后方可实施装修。其装修、设备、设施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协议租赁期限届满,房屋内添附物及装饰装潢(电器设备除外)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出租方对装饰装潢不予任何补偿。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用途或将标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方。

6.不得将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7.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现场察看:

1.竞租人应自行实地察看了解竞租房屋的基本情况,递交竞租文件后,则视为竞租人已完全了解竞租房屋的各种情况。成交后,竞租人不得对房屋位置、面积、周边环境、配套等有任何异议。

2.竞租人应承担现场察看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3.租赁方提供的现场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竞租人能够利用现有资料,租赁方对竞租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4.现场察看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19908181624

(八)其他披露事项

1.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标的及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标的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2.资产内存在独立电梯的,承租方须与市投资有限公司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标的租赁期间的相关税费,除由国家税务、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收取的标的租赁税费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负责承担外,其余所有税费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4.承租方对所租赁标的的装修、施工仅限于标的内部且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

5.承租方在标的物进行的任何施工行为必须依法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6.租赁协议期内,因国家政策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该标的,给出租方、承租方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因政府规划调整、修改,需提前终止协议收回标的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标的,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有偿使用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8.在协议履约期间,政府主管部门对该标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承租方均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该标的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政策规定的维修改造,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赔偿。

9.有偿使用协议期满后的安排

本次公开招租有偿使用协议期届满后,所有资产均需再次进入相关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原承租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如承租方出现违约或其他原因导致协议提前终止的除外)。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2210日至20222231700分止。

七、网上报名、租赁保证金的交纳及资格审查时间、电子竞价时间、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210日至20222 231700分止;

(二)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2 231700分(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确认到账为准);

(三)资格审查时间:20222241030分;

(四)电子竞价时间:2022 2241130分;

(五)电子竞价地点: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报价室。

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以转账方式转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建设银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荷叶支行;

户名: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农业银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达州通川支行

名: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号:系统自动生成

工商银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达州市分行海棠湾支行;

户名: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在网上提出租赁申请前,必须先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查阅网上操作指南完成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网上交纳竞租保证金等(http://www.dzggzy.cn)。

八、其他事项

(一)有意竞租者请于公告期内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提出竞租申请,并缴纳(资产基本情况中竞租保证金金额)竞租保证金(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确认到账为准)。

(二)若竞租成功,未成交意向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承租人在成交价款到账后,凭承租人签订的合同和交纳的成交价款凭证,竞租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若竞租未成功,则意向承租人竞租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以下情形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意向承租人互相串通恶意压价的;

3.意向承租人未认可本项目招租起始价的;

4.若竞租成功后,承租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或不按时缴纳租金的;

5. 意向承租人与承租人不一致的。

(三)本次资产租赁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出租方不开具税务发票,可以开具出租方现有的合法票据)。

(四)意向承租人对本公告第一、五、六、七、八条有疑问可向交易机构提出,其余的可向出租方提出。

(五)联系方式:

出租方:达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19908181624

交易机构: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818-333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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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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