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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诈骗安全教育宣传知识汇总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4年08月07日 文章点击数:1039

1、“丢物捡物”诈骗:

通常为两、三人搭档,以男性居多,偶有男女搭档。一人故意在事主视线内掉一包“钱”,待事主捡起“钱”,或另一人到“钱”,以见者有份不要张扬为名,要求与事主平分。这时丢钱的人回来找钱,或要求检查事主的包趁机窃取手机及现金,或者待丢钱者走后,以时间紧分钱不便让事主以随身财物作抵押,捡到的“钱”归事主所有。事后事主发现包内的手机、现金不见,或捡到的不是钱。

2、“借打手机”诈骗:

通常发生在餐厅、茶室、网吧等休闲娱乐场所。以手机没带或没电了为由,借事主电话一用,假装听不见声音,边打电话边走至门外溜走。当有一些认识不久或初次见面的人向您借用手机并要出去拔打时,千万要慎重,一般可婉言拒绝,实在无法推却的,一定要让他在你的视线范围内使用。还有千万不能相信他们留在你身边的包,里面往往都是废弃物。

3、“中奖”诈骗。

短信诈骗。人们的手机上时不时会收到一些来自所谓某某大公司的“中奖”短信息。这时千万不能相信。天上不会掉下馅饼。犯罪分子总是利用人们的贪心和侥幸心理行骗。他们的三步曲是先告诉你中了某大奖,让你与某个电话联系;再是告诉你奖品虽免费邮资却要自付,或是要自交个人所得税;最后是收到你的钱物后溜之大吉。如:20xx年1月5日下午15时,事主陈某(女,24岁)收到一则“中奖”短消息,让其先缴个人所得税,将xXX元人民币汇到某银行帐号内,后发现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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